22号晚上到25号中午,在阿姆斯特丹。
一出火车站,就闻得空气里一股奇异的烧焦的植物味道。
当时只是六点多钟,找到泊在码头里的宾馆登记入住,看还来得及去 Sandeman’s NewEurope 七点钟出发的有导游讲解的游览,立马向 Dam 广场冲去。在荷兰首都的旅行,就从红灯区开始了。
红灯区的性生意
阿姆斯特丹作为港口城市的历史离不开红灯区和红灯区女孩的历史。在茫茫大海上漂泊数月、见不到任何雌性生物的水手们跳下甲板,恐怕是连黑白花奶牛们都不会放过的。一边是撅得老高的生理需求,一边是要求良家女孩守身如玉的宗教规定,机智的教会最终允许一部分姑娘成为爱与和平的战士,用肉体抵御向女性冲来的贲张血脉。就这样,红灯区里的生意和坐落在红灯区里的那所作为全市最老建筑的大教堂一道,从中世纪延绵至今。
2001 年合法化之后,这一行的女性们拿着税号和社保,从街头转移到了临街落地窗里边。在这一带必然会得到的忠告是不要给她们照相,否则恼怒的她们会立马推开窗户冲出来,那怕脚上登着高跷一样的高跟鞋也会追上不知好歹的家伙,夺过相机也好手机也好,甩在对方脸上,再一脚踢到运河里。这种滑稽的场景没见到,只见到了比中指和开窗冲人吐口水的——大概只是因为深秋的晚上几乎不穿衣服地在大街上跑的话,不免也太拼了吧。
还有不少姑娘们在夜店里跳舞。在一家收银台上竟然还有银联标志的脱衣舞酒吧里,一个姑娘竟然找上我来跳 lap dance,末了还要了我十块钱。我只是想吃完我的大麻小蛋糕喝啤酒来着啊,你逗我几句就坐到我腿上来了这算什么事……整个过程只有囧囧囧囧囧囧囧囧囧,朋友毫不理会我那“哎呀我该怎么应对啊你倒是给我出个主意啊”的神情,品着威士忌和朋友叽里呱啦拿母语聊着天,坐看这出莫名其妙演起来的好戏。嘛,也算是消费过□□内容,权当半个开荤了吧。只是还是觉得不如揣着五十块钱到一扇窗户里去真正开荤来得划算就是了。
虽然络绎不绝的游客乘“性”而来,这一带的产业规模却在减小。政府的计划是用赎买的方式减少那些红色窗口的数量,终极目标是只在主干道上留二百扇。争不过互联网谜片的、两块钱两分钟的 peep show ,明年也会在此绝迹。缩小不代表会消失,但正如导游所言,若是十年之后再过来这片地区,感受将会很不一样了。
附上导游对窗户里的灯光颜色之所以是红色的精辟见解:
…if the light is green, you would feel like f*cking a zombie. And if it’s blue light, you would feel that you’re f*cking a Titanic survivor.
草
没错,刚刚的确提到了“大麻小蛋糕”几个字。
若只是想在这座城市喝咖啡,请绕过 coffeeshops,给自己找一家 café。前者是买大麻烟卷、大麻蛋糕、大麻whatever 的地方。
在大街旁吃了一筒贵松松的冰激凌(虽然店主推荐柠檬和巧克力味,但没有接触过大麻的我开始简直后悔买了柠檬味的——根本盖不住那奇怪的味道)。在夜店吃了一个贵松松的小蛋糕(考虑到在夜店吃小蛋糕引起注意之后的直接后果就更觉得贵松松的了……)。从夜店出来之后被他们稍加怂恿之后,竟就这么接过来了那燃着火光的烟卷。
做梦都没想到,一向嫌弃吸烟者的我,竟会从最精致最优雅最睿智的朋友那里学抽烟。拿着烟卷,看着他如一条欧洲神话里的龙一样从鼻孔里喷出大麻烟雾。
怕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蠢的事了。我这么想着。黯淡的烟头如指示灯一般红彤彤地亮起来,整条呼吸道都在激烈地抗议。
烟卷在三个人之间转了几圈,一共五六口下去,却只是感到从嗓子到胸口一路烧灼感,简直连眼泪都要咳出来。
那晚的结果是,除了有点稍微晕乎乎的(大概率还是因为在肚里只有一点小蛋糕的情况下喝了三杯啤酒的缘故),什么稀奇古怪的感觉都没有。
第二天,已经回来荷兰的小伙跑到首都来会见老友。晚饭之前,前一晚剩下一半的那根烟,四个人在码头上消费掉了。人高马大的荷兰小伙一直到吃完饭还处在莫名的开心状态里,其余两人也说自己 feel stoned。我这边的结果是,除了稍微有点晕乎乎的(大概率还是因为抽烟前因为口渴连喝了四五口朋友的 Jägermeister 的缘故——喝完没两分钟烧得胃疼,虽然喝着跟藿香正气水似的,但毕竟是三十五度的酒),什么稀奇古怪的感觉都没有。
回来之后听另一位朋友讲当年在阿姆斯特丹尝试大麻之后的感受,简直有再去一次买上一支 joint 一次吸掉看看会怎样的冲动了。
梵高
本来计划着一定要去看 Van Gogh Museum 和 Rijksmuseum,但只去看了前者,因为终于等到好天气,和朋友一起到 Zaanse Schans 看水边的风车去了。
梵高博物馆早上九点开门。早上九点到那里,只见门口已经排了一条长队(虽然还比不上 Anne Frank Huis 前的规模就是了)。
这博物馆更像是一间画廊。在柔和的灯光下细细观察,油画那立体的笔触清晰可辨。亲眼所见,和在书本上在屏幕上所见,真真不一样。仿佛,刚涂抹完这些生动细腻的点和线的画家刚刚离开,一会就会回来向大家传授如何给颜料赋予蓬勃的表达力。更喜欢那些风景画,画上的海浪、河流、天空,动如脱兔静若处子的色彩晶莹透亮,把瞬间的光影封存百年。不懂美术的我,只觉得这一幅一幅,丝毫不差地,正是我在欧洲最真实的所见,从水面,到天空。尤其是云层的堆叠、水色天光的明暗,精准到足以令一切摄影作品黯然失色——虽然这些画作的风格,其实算不上写实吧。
忍不住违反博物馆的规定,偷偷给最喜欢的几张画照了相,也在博物馆商店里买了几张印刷精美的明信片。只是无论照片还是明信片,看上几眼就感到平庸无奇起来:在阳光下闪着光芒跳动的海浪,宁静温热、裹着水气的夏日微风,傍晚树木投下的缓缓拉长的阴影,深蓝夜空下有人进出的一栋栋黄色小楼,都重新退回平面,重新只是一幅幅油画的照片和复制品了。
偶像的破灭和重生
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后一夜是在低落的心情中入睡的,因为不小心钻了个牛角尖:这位如此精致如此优雅如此睿智的渊博而友善的朋友,怎么可以酗酒,怎么可以去看脱衣舞,怎么可以抽大麻,怎么可以觉得看博物馆和参加 guided tour 很无聊呢?亏我一直把他当作人生目标看呢。
还好待到第二天,就已经摆脱了偶像崩塌的绝望。可能因为去看了博物馆,也可能因为好天气。但归根结底,最本质的原因,恐怕是自己也没把拿啤酒当晚饭之类的事看得有多大不了,不然自己应该也不会跟在后边一样不落地一起去做。并且其实即使是在这城市最疯狂的区域玩出格的时候,他那些已经成为言行的自然组成的个人品格还是能时不时地显现出来,毫不留情地亮瞎这个和家养小精灵一样屁颠屁颠地跟着的家伙的双眼。
嘛,一直摆着高姿态固然不容易,但在允许疯一把的地方能够喝酒喝到饱、嗑药嗑到嗨、谈笑风生地看裸身年轻女子跳舞,同时还能自始至终毫无失态,自始至终保持体面气质,岂不是更难?
只是,毕竟是这么多荒唐事,如闪耀的钻石般光辉的形象已难以为继。然而话说回来,完美的钻石太凌厉,披瑕的玉才温润可亲。这颗钻石正是兀自化作宝玉,依旧超凡出世气宇轩昂,还平添了十分暖意融融的人情味。人生目标终究未变,面对起来却更加坦然——虽是好友,在看到这不羁的一面之前,我却总是拘谨到连玩笑都不敢多开的。
结
两天半,的确不够逛阿姆斯特丹。这座规模不大的城市,不只包容得下魁梧的荷兰人,还包容得下世间一切。虽然我大篇幅给了在国内为可讥可耻甚至属于作奸犯科的事,但就算筛去这些,这城的魅力依旧不减。对历史没多少兴趣的我,却深深被这里的二战故事刺痛:上万犹太人被赶上火车,从此与故乡与家庭与自己的生命永别;战争的最后一个冬天的饥荒迫使人们伐倒树木拆掉门窗只为生火取暖,连郁金香的块茎也成了充饥之物;终于等到德国战败投降的消息,市民聚集在广场欢腾庆贺,哪曾想会被就住在旁边的恼怒的德国军官们用枪械抹上血色的结局。而如今,运河里游弋着野鸭、骨顶鸡和天鹅,Vondelpark 的湖边立着苍鹭和雁,港口边和广场上成群的鸽子和海鸥争夺撒给它们的食物,一片祥和安宁。房顶上伸着钩子或滑轮的瘦高瘦高的建筑肩并肩地挤在河道边上,不知第几十几百次地看着河边的树木绣出一地一水的明黄。虽然在阿姆斯特丹喝了不少 Heineken,但没有去那老酿酒厂看看;乘船沿着运河欣赏两旁景致是游此城的绝好方式,可惜连一圈都没完整地坐下来,更是完全错过了波光摇曳的晚舟;Jordaan 区漂亮的老街也只是匆匆路过了几条。
若是以后有时间有闲钱,还会再来更仔细地转转的吧。当然,也还一定要切切实实地尝到大麻的甜头或者苦头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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